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 164 号
签发: |
霍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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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 |
潘卫国 |
拟稿: |
陈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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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5.03.25 |
关于转发《常州市教育学会关于重新登记会员及发展新会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常州市教育学会将进行原有会员重新登记及发展一批新会员的工作,现将有关通知予以转发(见附件1)。请各校教科研管理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自愿加入常州市教育学会的个人与团体做好登记以及材料上交、会费交纳等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1.各单位要组织自愿参会的教师及单位填写会员电子登记表(注意区分个人与团队两类表格,不需要纸质稿),个人会员须同时提交用于制作会员证的2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好单位、学科和姓名。
2.会员登记和发展新会员工作由各学科专业委员会负责落实,教研室相关学科研训员(学科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负责做好本学科个人会员的登记和发展新会员工作,请各单位以学科为单位填写“常州市教育学会 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名单”(见附件2),并打印一份纸质稿,与照片、会费一并于
3.请各学校以学科为单位将自愿加入常州市教育学会教师的会员电子登记表、申请名单的电子稿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请入会+单位名称+学科”命名,压缩后发至各学科研训员邮箱,截止日期
4.各学科专业委员会负责做好本学科自愿入会教师的电子档案、会费收缴、名单汇总等相关工作,并请于
附件1:常州市教育学会关于重新登记会员及发展新会员的通知
附件2:常州市教育学会 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名单
溧阳市教育局